本专业培养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扎实艺术专业知识和较突出的专业技能,具有独立组织能力、艺术实践能力和群体合作能力,有一定的舞蹈理论素养和系统的舞蹈表演及创作技能,能在社会文化、艺术活动、演艺传媒、艺术教育等领域从事表演、教育、管理等工作的实用型、复合型、创新型舞蹈人才。
 
      本专业学制四年,授文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以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舞蹈系多年的教学经验为依托,在舞蹈专业技能培养基础上,培养学生独立自主的学习能力,强调专业课程的实用性及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的紧密结合。师资队伍由首都师范大学舞蹈系教师和本院专任教师组成。
 
      本专业目前拥有200平米舞蹈排练教室、标准多媒体教室及多种规格的钢琴、音乐多媒体视听设备和相当规模的舞蹈、音乐图书和音像资料。
 
主要课程:中国民间舞蹈文化、世界芭蕾史纲、芭蕾基训、古典舞基训、民族民间舞表现、精品鉴赏与分析、舞蹈编创技法、成品舞与创作、民族民间舞教法、现代舞编创等。
 
报名时间:考生须于2006年2月15日—2月28日期间到我院综合办公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考试时间: 初试:2006年3月4日        复试:2006年3月5日
 
考试内容:
1.初试:满分为100分。包括:(1)形象面试20分;(2)基本功(技能技巧)30分;(3)剧目片段或组合片段2-4分钟50分。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
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
2.复试:满分为100分。包括:(1)剧目片段或组合片段2-4分钟50分;(2)即兴表演30分;(3)模仿20分;考试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明春苑春泽园2号中华文化园内,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综合教学区舞蹈教室
 
报考条件
1.凡符合教育部2006年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
2.身体健康,无口吃,五官端正,形象、形体符合本专业本科培养条件。
招 生 计 划 |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 考生类别 | 学制 | 培养层次 | 招生人数 | 招生地区 | 学费标准 |
舞蹈学 | 文、理 | 四年 | 本科 | 30 | 全国 | 16000元/学年 |
 
报名方法
1.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加试的考生,可于2006年2月1日—2月21日期间登陆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网站(
http:kede.cnu.edu.cn或
http:www.kdcnu.com)进行网上报名。2006年2月15日—28日,参加我院组织的北京地区艺术类专业加试的考生还须到招生办公室正式进行报名确认。除北京以外,我院艺术设计专业在山东省济宁市和潍坊市设立专业加试考点,考试的具体安排详见艺术设计专业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表。
2.考生报名确认时,须携带本人所在学校或单位、档案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档案存放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同一底版1寸照片3张(照片背后写清姓名)。
3.考生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及考试费(艺术设计专业100元;音乐学及舞蹈学专业初试费100元,复试费80元)。
4.手续不全或超过规定时间报名者,一律不予办理。
录取原则及办法
1.我院参加全国艺术类专业提前录取。文理兼收。数学成绩不分文理均计入文化课总成绩。
2.在举行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省市,我院承认并采用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具体情况按照各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3.我院对持有各省市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和我院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且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将根据其文化课、专业考试成绩及政审、体检情况,进行全面考查,并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参考外语成绩。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4.对个别专业加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经我院招生主管部门上报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同意,可适当降低文化课分数录取。
 
其他说明
1.凡参加我院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其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06年4月10日后由我院招生办公室统一公布,并给合格考生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未合格考生不再寄发考试成绩。考生可通过电话或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招生网站查询成绩。
查询电话:010-51180966(传真)    010-51180967    010-51180968
2.新生入学后,实行复查和试读制。我院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第一年为试读期。试读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转入二年级学习;不合格者取消学习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3.我院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4.毕业分配:执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
5.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